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对大赛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学校经研究定于2015年6月25日-2015年8月15日举办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我校师生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
学生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筹备、组织等各项工作。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张彦铎
副主任:韩高军路海华 李芳 王海晖
委员:教务处、校团委相关负责人 相关学院教学院长
秘书:周耀胜(教务处)黄晶晶(校团委) 曾文荣(计算机学院)
3.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科技园、高校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报名要求
本次大赛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大学创新创业氛围。要求各学院、部积极宣传组织动员,发动在校学生,积极联系毕业五年之内的校友,挖掘有价值的项目,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活动。
各学院、部申报项目名额不限,原则上要求各学院、部创意组、实践组各至少申报一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申报者,需向大赛组委会说明。
七、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按创意组、实践组分别设立奖项。组委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湖北省复赛配额确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等各奖项名额,向获奖团队、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推荐优秀项目参加8月份举行的湖北省复赛。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5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
2、提交材料: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可参考附件2)。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要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各学院将参赛项目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于7月10日下午16:30前将汇总表、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witeducn@163.com、纸质版报送到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6办公室)。
3、项目评审:武汉工程大学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以项目(创业)计划书、答辩等形式进行,具体评审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大赛组委会将选择获奖优秀项目推荐参加8月份举行的湖北省复赛。
十、联系方式
1、武汉工程大学参赛团队成员请加入群:工大互联网+大赛官方QQ群(群号:469959071,验证信息:工大互联网+),本群将作为本次大赛的咨询服务平台,加入群后请修改自己的备注名,格式:学院_姓名。
2、大赛未尽事宜请在群内咨询,也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具体联系人员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周耀胜027-81349405
曾文荣 027-87998956
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处、校团委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6月25日